监督电话
0533-3173168
四、办理进度查询
查询业务是否已受理、业务办理中、业务已办结等业务办理进度情况。
1.现场查询:市直及各区县经办服务大厅办理地址;
2.电话查询:0533-3120000;
3.网上查询:“淄博医保”手机APP办事进度功能查询。
五、服务质量及满意度测评
服务质量标准:按照我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要求,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,评价内容包括:
1.信息公开:公开发布服务指南、办事进程与结果查询渠道、监督电话等;及时动态发布服务事项的改进和提升,阶段性更新服务事项。
2.办事效率:对符合规定的申报当场受理、公开办理进度查询渠道、按规定时限办结、及时回复咨询投诉等。
3.依法依规办理:是否存在申请事项不予受理,擅自增加办理环节、办理条件和申报材料,逾期未办结,违规收费,违反廉洁从业要求等情况。
满意度测评:
1.现场评价:服务窗口评价设备、评价卡、二维码、大厅服务台、投诉举报箱等渠道。
2.互联网评价:通过政务服务网、“好差评”系统平台,对经办服务质量进行评价。
参保地就医持卡联网结算
一、事项名称
参保地就医持卡联网结算(本地业务)
二、服务对象
参保职工、居民。
三、办理方式
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参保地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就诊、直接结算。
四、办理流程
参保人员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就医,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现直接联网结算。符合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关规定的费用实现“一站式服务,一窗口办理,一单制结算”。
五、申办材料
无
六、办理时限
即时办结。
异地就医备案
长期异地就医备案
一、事项名称
长期异地就医备案
二、服务对象
1.异地安置人员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(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);
2.常驻异地工作人员(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)。
三、办理方式
1.现场办理;
2.网上办理:淄博医保”手机APP;“淄博医保”微信、支付宝小程序。
四、办理流程
1.参保人或单位通过服务大厅或网上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;
2.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,对材料不全的,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;
3.通过网上提交材料的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通过网上告知审核结果。
五、申办材料
1、居住证、居住证办理回执单或其他异地居住证明材料1份;
2、实行承诺备案制。对不能提供上述异地长期居住材料的,参保人员可书面承诺
六、办理时限
即时办结。
转外就医备案
一、事项名称
转外就医备案
二、服务对象
需通过转诊转院到统筹地区外住院就医的参保职工、居民。
三、办理方式
1.现场办理(限恶性肿瘤、尿毒症、脏器官移植、法定传染病患者,全城通办)。
2.网上办理(限恶性肿瘤、尿毒症、脏器官移植、法定传染病患者):“淄博医保”手机APP,“淄博医保”微信、支付宝小程序的异地急诊备案功能办理。
3.医院端办理:可通过转诊定点医院上传转诊信息。转诊定点医院名单:淄博市中心医院,淄博市妇幼保健院,淄博市第一医院,淄博市中医医院,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,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,北大医疗鲁中医院,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〇医院(淄博院区),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,北大医疗淄博医院,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,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,桓台县人民医院,淄博市淄川区医院,淄博市博山区医院
,淄博市周村区人民医院,沂源县人民医院,沂源县中医医院,高青县人民医院,高青县妇幼保健院(高青县第三人民医院)
四、办理流程
1.恶性肿瘤、尿毒症、脏器官移植、法定传染病参保人可通过现场、网上或转诊定点医院办理,其他疾病参保人通过转诊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;
2.转诊医院上传参保人转诊信息至医保经办机构,医保经办机构备案。
3.通过网上提交材料的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通过网上告知审核结果。
五、申办材料
恶性肿瘤、尿毒症、脏器官移植、法定传染病患者提供诊断证明材料1份;其他疾病患者提供《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登记表》(医院专家及医保科签字盖章)。
六、办理时限
即时办结。
异地急诊转住院联网备案
一、事项名称
异地急诊转住院联网备案
二、服务对象
在异地联网医院因急诊转住院的参保职工、居民。
三、办理方式
1.现场办理;
2.电话办理:0533-3120000;
3.网上办理:可通过“淄博医保”手机APP、微信小程序、支付宝小程序的异地急诊备案功能办理。
四、办理流程
1.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医院开具急诊诊断材料;
2.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网上等方式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网备案;
3.通过网上提交材料的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通过网上告知审核结果。
五、申办材料
急诊诊断材料1份。
六、办理时限
即时办结。
医疗费用手工报销
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
一、事项名称
长期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手工报销(非联网)
二、服务对象
1.异地安置人员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;
2.常驻异地工作人员。
三、办理方式
1.现场办理;
2.网上办理:待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后,向社会公布办理业务的网址、手机APP下载地址、微信公众号等办理方式。
四、办理流程
1.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;
2.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,对材料不全的,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;
3.通过网上提交材料的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通过网上告知审核结果。
五、申办材料
医院收费有效票据,费用清单,出院记录(诊断材料)。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,须提供病历复印件、第三方赔付材料(或个人书面承诺书)。
六、办理时限
国家规定30个工作日,承诺10个工作日。
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手工报销
一、事项名称
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手工报销
二、服务对象
1.异地安置人员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;
2.常驻异地工作人员。
三、办理方式
1.现场办理;
2.网上办理:待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后,向社会公布网上办理业务的网址、手机APP下载地址、微信公众号等办理方式。
四、办理流程
1.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;
2.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,对材料不全的,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;
3.通过网上提交材料的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通过网上告知审核结果。
五、申办材料
医院收费有效票据,费用清单。
六、办理时限
国家规定30个工作日,承诺10个工作日。
转外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
一、事项名称
转外就医医疗费用手工报销(非联网)
二、服务对象
转外就医人员
三、办理方式
1.现场办理;
2.网上办理:待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后,向社会公布网上办理业务的网址、手机APP下载地址、微信公众号等办理方式。
四、办理流程
1.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;
2.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,对材料不全的,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;
3.通过网上提交材料的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通过网上告知审核结果。
五、申办材料
医院收费有效票据,住院、门诊慢性病费用清单,门诊慢性病转诊单,出院记录(诊断材料)。
六、办理时限
国家规定30个工作日,承诺10个工作日。
医疗救助对象手工(零星)报销
一、事项名称
医疗救助对象手工(零星)报销(非“一站式”结算)
二、服务对象
医疗救助对象
三、办理方式
1.现场办理:
张店区:所属村(居委会)
淄川区:所属村(居委会)
博山区:所属村(居委会)
临淄区: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、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20-26号窗口
周村区:所属村(居委会)
桓台县: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
高青县: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79-84号窗口(职工)、 各镇街民政办公室(居民)
沂源县: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
高新区:所属村(居委会)
文昌湖: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
经开区:所属镇街便民服务中心
2.网上办理:待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后,向社会公布网上办理业务的网址、手机APP下载地址、微信公众号等办理方式。
四、办理流程
1.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;
2.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,对材料不全的,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;
3.通过网上提交材料的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,通过网上告知审核结果。
五、申办材料
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;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;《医疗救助申请表》
六、办理时限
国家规定30个工作日,承诺10个工作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