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老年活动室管理,保持正常的活动秩序,创造良好的活动氛围,使之成为安全、文明、和谐的活动场所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一、老年活动室是我校老年人休闲娱乐、交流思想、沟通信息、建立友谊、开展交往的活动场所。
二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要大声喧哗、打闹,不要吸烟,不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请自觉保持好室内环境卫生。
三、活动室内物品概不外借。未经管理人员允许,不得擅自动用活动室内物品及设施,否则造成损坏或遗失均由当事人照价赔偿。
四、请爱护室内公物,节约水电。用完后请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,做到人走灯关、锁好门窗,切断电源,以防止失窃和火灾等事故发生。
五、活动室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为主,严禁赌博、打架、斗殴、迷信等一切违法乱纪行为。
六、提倡团结诚信、文明礼让、互相尊重,营造和谐文明的休闲娱乐、交流交往环境。
七、老年活动室仅限本校老年人员使用。非本校人员或在职人员上班时间均不得随意在本室活动。
八、活动室全年开放,开放时间为:白天8:30—16:30,晚上19:00—21:30。
九、老年活动室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。